根据《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法》,如果公司希望在新加坡用以两种形式开展(受监管的)资金管理服务,那么公司就必须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提交申请基金管理公司牌照申请或者公司必须持有资本市场的执照。
注册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
持牌的基金管理公司,风险投资基金的经理也可以申请在风险投资基金经理(VCFM)制度下运作。
在基金管理公司中履行关键职能的个人都必须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报备成为公司代表。例如负责:投资组合建设和分配,研究和咨询,业务开发和营销或客户服务。
申请的基本条件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审批申请的时候会考虑(但是不限于)以下方面:
申请人,其股东和董事的个人情况,看是否适合担任相应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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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及其母公司或主要股东过往的专业经理和基金管理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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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满足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法规定的最低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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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风险管理的能力以及合规系统的完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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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模式/计划和未来预测以及相关风险。
此外,公司必须要有独立且安全的办公空间,只有贵公司的董事和员工才能进出。
申请的要求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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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准备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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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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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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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商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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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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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公司代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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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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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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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资料准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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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审批4个月左右
公司代表
如果公司委托代表来帮助公司开展受管制的业务,那么公司必须通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指定代表是指代表公司开展受监管业务活动的员工或代理人。
谁能成为公司的代表?
至少21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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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法里面所规定的入职要求以及审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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