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个大厂裁员消息不断,从Peloton, Coinbase, Robinhood, Stripe到最近一个月的Stripe, Twitter, Met…而这一裁员潮不仅限于科技类公司,出于对经济衰退的顾虑,各个行业的雇主都在相继考虑裁员。对失业者而言,除去经济上的压力,在美的外国员工更要面对失去H-1B工作身份的恐慌。
那么,H-1B期间失业了怎么办?
1、Grace Period 宽限期
大多持有工作签证时失业的员工都对60天的grace period有所耳闻。移民局允许持E-1, E-2, E-3, H-1B, H-1B1, L-1, O-1 或TN 签证的人员在失业后,继续在境内逗留60天,这60天的目的是用于转换身份或者做离境准备(即打包行李回国)。比较常见的有以下问题:
1、Grace period从哪天开始计算?
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指出,但移民局倾向于从最后一张paystub的终止日期开始计算(原理是发工资是证明你还在工作的最直接证据)。因此H-1B transfer申请中必须要交的就是60天以内的paystubs(有的时候也会需要之前的W-2和所有H-1B期间的paystubs)。
也有一些例外情况:比如在medical leave或者unpaid vacation上时被裁员,所以最近60天内没有paystub—那么是否还可以使用60 day grace period呢?
我们认为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有证据证明雇佣持续到哪一天。
2、Grace period是否都是60天?
有可能少于60天。如果I-94上批准的停留时间早于60天grace period到期时间, 就以I-94到期的日子为准。所以应注意查询自己的最新I-94记录,避免overstay。
2、被裁员后的出路
遇到被裁的情况,我们通常会建议客户考虑以下方案:
1、抓紧时间找工作
我们建议被lay off的员工立刻进入找工作的程序,并且在面试中主动尽早提起H-1B签证的问题。考虑到移民律师准备H-1B申请文件还需要最少两周左右,以及申请要邮寄到移民局,所以真正留给大家找工作的时间可能只有45天不到。
更换H-1B雇主的申请提交后,在收到移民局的I-797 receipt之后,就可以立刻开始给新雇主工作,并不需要等到批准信再入职。
对于持公司办理的O-1签证的员工则可以考虑找美国公民以个人名义做Agent,重新办理一次O-1,这样就不再受雇主限制。
2、转换成B-2或F-1身份
咨询中我们常被问到的问题是失业后,如果快到60天了还找不到工作怎么办?如果觉得60天grace period内找到可以做H-1B transfer的工作无望,可通过递交境内转身份(change of status)申请,即I-539表格,转换成B-2旅游签,再延长180天在美合法逗留时间。另一种办法是申请学校,转换成F-1学生身份。但这一途径申请审理时间很慢,一旦批准还需要实际上课,写作业和交学费等。
3、其他方案
其他的选择还有 1)转换成配偶签证,2)办理婚姻绿卡,3)60天grace period到期后暂时出境,在境外找工作,等拿到H-1B批准函后再办理H-1B签证入境。
考虑到国内quarantine的要求变松且航班增加,暂时出境或许成为一个很好的方案。另外,出境也不意味着必须回母国,如果有第三国的签证也可以去第三国换H-1B visa。
以上就是H-1B遇到失业比较普遍的解决办法,具体选择哪一种方案还要看个人的情况和雇主的要求。如果顺利找到了工作, 新雇主可以办理加急(premium processing)处理H-1或者O-1申请, 15个自然日内就可以拿到结果。哪怕不办理加急,只要移民局在grace period结束之前收到了申请,就可以合法继续停留在境内,不再受grace period限制。
3、关于绿卡
一些被裁的员工已经在原公司启动了雇佣绿卡程序,一般是EB-2/3。如果I-140已被批准,哪怕被解雇以及雇主递交了I-140的revocation, 只要I-140申请是good faith的, 仍然可以保留优先日(priority date)。受益人可以将此排期号直接用于下一个EB-1, EB-2 或 EB-3 的I-140申请,不需要重新排期。不过如果在I-140还在pending期间被解雇,那么排期大概率保不住了。
如果在目前的趋势下担心自己即将失业,员工可以尽早开始做找工作的准备。已经被解雇的员工也不要过于紧张,只要有效利用grace period以及通过转换身份延长在境内停留的时间,相信可以顺利找到新的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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