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美国国务院公布了2020年5月的移民签证排期。A表所列日期的移民签证申请可以进入最终审理程序并据此给出决定。
A表:欲在美国境外通过领事馆进行移民签证申请的中国大陆出生的亲属移民和工作移民申请人,请参考国务院公布的A表 Final Action Dates(绿卡可被签发的日期)。
签证类别 |
2020年4月排期 |
2020年5月排期 |
变化时间 |
F1 公民成年未婚子女 |
2014-01-01 |
2014-03-22 |
前进80天 |
F2A 绿卡持有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
无需排期 |
无需排期 |
无需排期 |
F2B 绿卡持有人成年未婚子女 |
2014-11-01 |
2015-01-15 |
前进75天 |
F3 公民已婚子女 |
2008-02-01 |
2008-03-15 |
前进43天 |
F4 公民兄弟姐妹 |
2006-07-01 |
2006-07-22 |
前进21天 |
EB1 杰出人才 |
2017-06-08 |
2017-07-15 |
前进37天 |
EB2 高学历专业人士 |
2015-09-01 |
2015-10-01 |
前进30天 |
EB3 专业技能人士 |
2016-04-15 |
2016-05-15 |
前进30天 |
C5/T5 非区域中心投资移民 |
2015-05-15 |
2015-07-01 |
前进47天 |
I5/R5 区域中心投资移民 |
2015-05-15 |
2015-07-01 |
前进4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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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美国公民为其成年未婚子女申请)类别的排期前进80天至201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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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A (美国绿卡持有人为其配偶或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的申请)类别无需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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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B (美国绿卡持有人为其21岁以上的成年未婚子女的申请)类别的排期前进75天至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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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 (美国公民为已婚子女的申请)类别的排期前进43天至200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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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 (美国公民为其兄弟姐妹的申请)类别的排期前进21天至200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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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 (杰出人才移民)类别的排期前进37—天至2017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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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2 (高学历专业人士)类别的排期前进30天至201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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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3 (专业技能人士)类别的排期前进30天至201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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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T5 (非区域中心投资移民)类别的排期前进47天至2015年7月1日。
-
I5/R5(区域中心投资移民)类别的排期前进47天至2015年7月1日。
B表:除了F2A和职业移民类别采用国务院A表外,欲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的中国大陆出生的其他亲属移民类别的申请人,需采用B表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最早可以开始提交绿卡申请表格的日期)。
签证类别 |
2020年4月排期 |
2020年5月排期 |
变化时间 |
F1 公民成年未婚子女 |
2014-09-01 |
2014-11-22 |
前进82天 |
F2A 绿卡持有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
无需排期 |
无需排期 |
无需排期 |
F2B 绿卡持有人成年未婚子女 |
2015-07-01 |
2015-09-22 |
前进83天 |
F3 公民已婚子女 |
2008-10-01 |
2008-12-15 |
前进75天 |
F4 公民兄弟姐妹 |
2007-07-25 |
2007-07-28 |
前进3天 |
EB1 杰出人才 |
2017-10-01 |
见A表 |
|
EB2 高学历专业人士 |
2016-08-01 |
见A表 |
|
EB3 专业技能人士 |
2017-03-01 |
见A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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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T5 非区域中心投资移民 |
2015-12-15 |
见A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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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R5 区域中心投资移民 |
2015-12-15 |
见A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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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美国公民为其成年未婚子女申请)类别的排期前进82天至2014年11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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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A (美国绿卡持有人为其配偶或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的申请)类别无需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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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B (美国绿卡持有人为其21岁以上的成年未婚子女的申请)类别的排期前进83天至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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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 (美国公民为已婚子女的申请)类别的排期前进75天至200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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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 (美国公民为其兄弟姐妹的申请)类别的排期前进3天至200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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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 (杰出人才移民)类别的排期无B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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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2 (高学历专业人士)类别的排期无B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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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3 (专业技能人士)类别的排期无B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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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T5 (非区域中心投资移民)类别的排期无B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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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R5(区域中心投资移民)类别的排期无B表。
A表和B表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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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表名为 Final Action Dates(绿卡可被签发的日期),是传统的排期截止日。当申请优先日期早于A表对应日期,那么就会获得一个移民签证名额,在申请批准后,就会获得移民签证,并据此入境美国后获得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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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表名为Dates for FilingApplications(最早可以开始提交绿卡申请表格的日期),当申请优先日期早于B表对应日期,申请人就可以开始提交绿卡,回美证,和工卡的申请。
哪些人适用B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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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美国境内有合法身份(如B-1/B-2旅游签,F-1学生签,H-1B工作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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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前距离最近一次入境已超过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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